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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伟死刑观察(20171116)

2017-11-16 中伟刑辩研究院 中伟律帅

一、我区首例“零口供”被判死刑案尘埃落定

http://finance.ifeng.com/a/20171116/15796600_0.shtml 凤凰网

 

9月29日,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永康花园入室抢劫杀人案,历经3年零6个多月的侦办,罪犯赵勤山经石嘴山市中级法院一审、自治区高级法院二审、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复核核准,被执行死刑。该案是我区首例以“零口供”判处死刑的案例。11月9日,在全国侦办疑难案件研讨会上,公安部领导和全国刑事专家认定,该案“有经验可谈,具有示范借鉴意义”。

2014年3月2日上午10时许,大武口区永康花园小区,某市政公司董事长罗某某和妻子马某某被发现在家中遭残忍杀害,被害人的1辆奥迪轿车、金银首饰、银行卡和部分现金被抢。由于该案没有目击证人,案发小区监控系统因施工挖断电缆无监控影像,案发现场被犯罪嫌疑人精心打扫,与作案有关的物品全部被带离现场,痕迹物证严重缺失。

专案组紧紧围绕被抢轿车展开视频追踪,迅速锁定车辆逃离轨迹,并在内蒙古乌达区找到被抛车辆。同时,警方侦查发现,嫌疑人在乌海市5家银行取款,在3家金银珠宝行伪装购物的行踪。

3月5日凌晨,专案组在银川市金凤区国子城小区将准备再次外出取款的嫌疑人赵勤山抓获,当场缴获部分证据。之后,搜出嫌疑人作案时用于伪装的手套、假发、口罩等物品及现金20万元,受害人被抢玉镯、戒指、项链、银行卡等。专案组通过技术手段取得案发时段嫌疑人在现场的证据。赵勤山的家人、亲属、同学、朋友均指证视频中伪装的男子就是赵勤山。

赵勤山(男,汉族,40岁,安徽省淮北市人),曾因绑架罪被河南永城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4年,被抓和服刑期间,从不承认所犯罪行,善于以沉默对抗质询。

在大量证据面前,赵勤山对作案事实缄口不言。同时,检察机关认为公安机关获取的证据只能证明赵勤山曾到过案发现场,没有证据证明其实施了抢劫杀人的行为。

专案组拓展侦查思路,最终发现嫌疑人作案后逃跑时,途径惠农滨河工业园区至麻黄沟路段时行程异常,分析判断其在此区域内极有可能抛弃作案工具及相关物证。

3月10日至12日,专案组抽调解放军、武警、保卫干事配合,对近15平方公里范围内的区域进行地毯式搜寻,最终在一高压电塔周边发现了被嫌疑人抛弃、焚烧的涉案物品等大量物证。专案组还通过赵勤山的手机,获取了其在作案前曾多次浏览奥迪轿车、奔驰轿车的操作方法,以及浏览公安部通缉令十大悍匪案例的相关信息及作案前的准备;同时,获取了案发前赵勤山多次前往案发小区踩点的证据。

至此,案件侦办获得重大突破。专案组以大量强有力的物证,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条。在强有力证据的支撑下,专案组邀请全国知名审讯专家再度对赵勤山展开审讯,但他仍拒不交代。

之后,专案组历时1年6个月,补充增强证据100余条、检验鉴定60余次,穷尽所有侦查手段、科技手段,最终形成了以“零口供”诉讼的证据链条。

二、运城市两罪犯11月15日被执行死刑

http://yc.sxgov.cn/content/2017-11/16/content_8421059.htm 黄河新闻网

 

2017年11月15日,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死刑命令,在盐湖区分别对孙国栋、牛鹏飞两起刑事案件的罪犯执行了死刑。

2015年9月16日2l时许,孙国栋在盐湖区一宾馆门口,因误推该宾馆老板的自行车被宾馆工作人员陈某某(被害人,女,殁年22岁)等人阻拦,便到对面一饭店后厨里偷拿一把菜刀返回,持菜刀朝被害人头颈部连续猛砍,后将被害人的头颅砍下挂在宾馆门把手上。其间,在场的被害人任某某(时年14岁)欲捡起手机报警,被孙国栋持菜刀砍致轻伤。法院认为,孙国栋因琐事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犯罪手段凶残,社会危害极大,应依法惩处。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孙国栋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13年1月12日傍晚,牛鹏飞与同案被告人杨某某、张某某(均已判刑)等人在盐湖区东城办槐树凹村中银大道东侧一巷道内的饭店吃饭、喝酒。21时许,杨某某酒后在该饭店门口附近横穿马路时,与骑电动车路过的被害人马某某(殁年26岁)发生碰撞,二人发生争执。杨某某遂打电话给张某某欲解决纠纷,张某某与牛鹏飞接到电话后赶到现场,三人对马某某拳打脚踢。马某某持U形锁向西跑至不远处的一网吧门前时被三人追上,三人继续用拳头殴打马某某。马某某持U形锁反抗,牛鹏飞即掏出随身携带的单刃折叠刀朝马某某胸、腹、背、腿等处捅刺十余刀,杨某某捡起路边的砖块击打马某某头部数下致马某某倒地,三人逃离。群众报警后,马某某被送往医院,因肺脏、心脏被刺破引起大失血、呼吸循环功能衰竭,经抢救无效死亡。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牛鹏飞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三、家族六人组成贩毒团伙 警方现场收缴可待因药水7000余瓶

http://news.syd.com.cn/system/2017/11/15/011523883.shtml 沈阳网

 

2017年2月,苏家屯分局刑侦禁毒大队获得重要线索:家住浑南区的刘某某有重大贩毒嫌疑。经过初步侦查发现,刘某某及其妻子王某某(女,48岁)和外甥王某宝(男,22岁)隐匿在浑南区某小区内非法贩卖可待因药水。这一情况引起苏家屯警方的高度重视,遂决定对案件进行深挖。

经过3个月的缜密侦查,警方发现这是一典型的家族式贩毒团伙。其中,刘某某和妻子王某某负责联系买家,外甥王某宝负责送货,另一外甥王某龙(男,31岁)和外甥妻子孟某(女,29岁)负责给刘某某提供购买渠道,孟的父亲(男,55岁)负责窝藏毒品。该团伙组织严密、分工明确,贩卖数量巨大,团伙网络错综复杂,涉及下线和吸毒人员众多。

警方在全面掌握该犯罪团伙的相关信息后,决定对此案进行收网。5月15日,苏家屯警方抽调90余名警力,组成18个抓捕组,果断出击,经过三天三夜的连续奋战,一举将上述6名犯罪嫌疑人全部抓获,现场收缴可待因药水7000余瓶,同时抓获了14名吸毒人员。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刘某某等6人对其购买、销售毒品可待因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某等6人因涉嫌贩卖毒品罪已被苏家屯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14名吸毒人员被警方予以行政处罚,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中伟刑辩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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